天长市科技馆志愿者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 2024-08-15      浏览次数: 1156

天长市科技馆是我市科普教育基地,为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和“爱国、创新、求实、奉献、协同、育人”的新时代科学家精神,促进志愿服务事业的发展,规范志愿者工作和管理,结合天长市科技馆展览教育的实际工作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志愿者条件和招募

天长市科技馆志愿者队伍由专家志愿者社会志愿者和学生志愿者三部分组成。

)专家志愿者招募条件

1. 年龄在60周岁以下的公民,身心健康。

2. 具有中级(技师、高级教师)及以上职称者。

3. 热爱科普教育工作,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组织纪律性、团队协作精神和社会奉献精神。

)社会志愿者招募条件

1.遵纪守法,热心公益,具有奉献精神,愿意利用自己的业余时间,为社会公众服务。

2.年龄在16—35周岁,身心健康(有特定专业特长的年龄可放宽);全日制在校大、中专学生;各学生会(协会、研究会)科技工作者;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队和社会科普热心人士。

3.高校社团志愿者,由社团申请、组织,由社团负责人与天长市科技馆联系。

)学生志愿者招募条件

1.热爱科学、勤于思考,乐于展现自我,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表达能力和交流能力等。

2.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和热忱的社会奉献精神。

3.具有良好的组织纪律性和团队协作精神。

4.具备进行志愿服务所必需的素质和时间。

5.年龄8至15周岁之间。

6.必须征得监护人的同意。

)志愿者招募流程

1.申请专家志愿者需填写《天长市科技馆专家志愿者申请表》申请加入(同等条件下具有自然科学专业背景优先招募),申请者经天长市科技馆面试、培训合格后可成为本馆专家志愿者。

2.申请社会志愿者需填写《天长市科技馆社会志愿者申请表》申请加入,申请者经天长市科技馆面试、培训合格后可成为本馆社会志愿者。

3.申请学生志愿者需填写《天长市科技馆学生志愿者申请表》申请加入,申请者经天长市科技馆面试、培训合格后可成为本馆学生志愿者。

二、权利与义务

(一)志愿者权利

1.享有志愿服务所需的必要条件和保障。

2.志愿者志愿服务的相关补助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优先参加天长市科技馆组织的相关活动,同时可参与兑换礼品活动并记录打卡1次。

4. 享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赋予的其他权利。

(二)志愿者义务

1.遵守天长市科技馆的各项规章制度。

2.志愿者上岗须穿着天长市科技馆志愿者统一服装,佩戴志愿者证件,仪表整洁,用语规范,热情接待,耐心周到。

3.志愿者须服从天长市科技馆的统一管理,坚守岗位,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不擅自离岗、换岗,自觉维护志愿者和天长市科技馆的社会形象。

4.参加天长市科技馆组织的相关培训,不断提高自身志愿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三、服务内容

(一)专家志愿者服务内容

1.利用自己所擅长的专业领域及岗位范围主动为观众开展答疑解惑和开设专题讲座,进行专业讲解。

2.结合展品或临时展览,利用专业特长开展相关实验互动活动。

3.对天长市科技馆辅导员进行业务指导、专业知识培训、协助完善展品讲解词、说明牌等展览教育基础性工作。

4.积极参与或指导辅导员参与业界相关的论文征文活动和比赛(享有正常署名权)。

(二)社会志愿者服务内容

1.组织、引导观众参观,维持展厅秩序。

2.馆内日常展览教育演示及辅导。

3.参与科普表演剧的演出。

4.馆内科普活动及其他重大科普活动。

(三)学生志愿者服务内容

1.组织、引导观众参观,维持展厅秩序。

2.接待学生团体讲解。

四、服务时间

(一)天长市科技馆社会志愿者根据馆内安排上岗,岗前培训时间为8:30—9:00,服务时间为9:00—11:3014:30-17:30。

(二)专家志愿者服务时间每月至少2次,每次至少3小时。专家志愿者全年(顺延年)服务时间累计不少于100小时。

(三)社会志愿者服务时间每月不少于7次,每次至少7小时,满足服务时长可申请开具志愿服务证明。

(四)除特殊情况外,不得随意变更承诺的志愿服务时间。

五、表彰

   天长市科技馆对在开展科普活动中提供优质服务、表现出色的志愿者,定期(一般以年度为单位)或不定期对志愿者进行表彰。

六、 注册与退出

(一)凡顺利完成天长市科技馆的招募程序的志愿者,签署《天长市科技馆志愿者协议》,正式具备天长市科技馆志愿者资格并记录打卡礼品兑换2次。

(二)专家志愿者从注册之日起算,全年服务时间不足100小时者,自动取消专家志愿者资格。

(三)志愿者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天长市科技馆规章制度的,天长市科技馆有权取消其志愿者资格。

(四)志愿者因个人原因或其他特殊情况要求终止服务,须提前30日提交书面申请并完成相关工作交接后可取消其志愿者资格。

七、附则

(一)本办法由天长市科技馆负责解释。

(二)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天长市科技馆专家志愿者申请表

      2.天长市科技馆社会志愿者申请表

      3.天长市科技馆学生志愿者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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